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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人大代表视察《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2022-06-28 08: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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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泰州海陵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全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徐志仑参加视察。区政府副区长韩建荔陪同视察。

区人大采取边看边问边议的方式,先后实地查看了幸福河湖姚家片区、九岛环湖水利风景区、新通扬运河样板河段、京泰路街道河长制主题公园和红旗河,详细了解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幸福河湖建设等情况,仔细询问河长制工作落实进度,听取各点位相关单位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现场,人大代表们对海陵河长制系统所做的工作,尤其是贯彻《条例》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全力以赴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条例》贯彻落实后续工作提出要求。要紧扣重点,靶向发力,高质量完成河道治理目标任务、河湖管护长效任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平衡开发与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生态问题。要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责任分工,以高效的监督考核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要强化宣传,凝聚合力,推进河长制主题公园、幸福河湖建设,提升河长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

据了解,《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是全省首个河长制地方性法规,在省内率先实现了河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条例示范引领性强,特色亮点颇多。

自2022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海陵区区、镇两级河长制工作机构通过举办一系列学习贯彻《条例》的活动,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相关河长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任务清单等,确保各级河长严格遵从《条例》,依法开展巡河履职,全区河长治水护河的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下一步,海陵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统筹谋划,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河湖健康、靶向发力,专项整治难点问题”等方面入手,努力开创海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画卷。(袁龙 许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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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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