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发改委有关处室日前做出解读。《实施意见》 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达到新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 明显,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6%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到2035年,美丽江苏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健全七大体系
绿色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既把握关键,也统揽全局,既突破创新,又蹄疾步稳。《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体系、能源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在内的七大体系,全方位诠释了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的核心内涵,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包括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等。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包括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包括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包括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打造宜居城乡环境。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建立互联互通综合能源系统。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包括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建立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
加强协调 深化国内国际合作
《实施意见》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
加强协调促进落实。《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区可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等相关领域政策文件的制定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深化国际国内合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要求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引进来”和“走出去”,需要深化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 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与兄弟省市协同协作、加强与海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引导外 资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要讲好江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钱海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