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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
2021-02-18 13:48: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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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林业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探索治林护林新模式。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检察机关、林业部门、林长三方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三联”体系,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技术协助、法律咨询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林业资源保护制度的配合和衔接,一方面,加强对林业部门履职的检察监督,对怠于履职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通过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的司法理念,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强检察保护,对林业资源受损需要提起修复赔偿诉讼的,通过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做实受损林业资源修复。双方还将通过联合开展专题培训、实地调研、常识宣传等方式,共同提高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推进综合治理。

翠绿覆盖的马陵山,绵延数十公里。然而,在一些村落的山脚下、丘陵上,伴随着机器的轰鸣,树木一棵棵倒下,土地一层层裸露,打碎了“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诗情画意。

2018年,新沂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中发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并非罕见,部分农业人员受经济利益驱动,就地取材,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新沂市人民检察院重磅出击,打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组合拳。针对滥伐林木罪开展刑附民环境公益诉讼,仅2018年当年就审查办理20件,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外,以补种树木等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涉林犯罪案件明显下降。

为加强科学规划和后续管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徐州市首家林业生态修复基地,经过两年多监管维护,基地植树造林项目占地由成立初期的40余亩扩展至200亩,栽植乌桕、榉树、黑松等三化或乡土树种,总株数达10000株,树木成活率达85%以上,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徐报融媒记者 魏宁 通讯员 丁鑫 魏婧婧)

标签: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
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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