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6月14日上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协调会。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市局副局长王敏虹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上,市局认证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阶段电动自行车3C证书暂撤工作,相关区局、电动自行车专班和认证机构代表进行交流发言;会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解读《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主要内容,市质检院、部分区局和4家认证机构代表发表共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相关区局的通力协作下,市局采取“门店执法、认证初判、仓库核查”的工作模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的工作格局,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截止到5月下旬,先后指导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区等区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9个品牌9个仓库、44个型号、1326辆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核查,对加长鞍座、加装电池仓、骑行能力不足等违法问题进行现场认定,涉及3C证书44张。经多次与认证机构协调沟通,对涉及违法的43张证书做出暂停处理,1张证书做出撤销处理,第一阶段电动自行车CCC证书暂停、撤销工作圆满结束。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CCC证书暂停、撤销是落实国务院、省、市电动自行车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从源头提升电动自行车整治质效的重要措施;要对前期工作模式进一步总结完善,确保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车辆流入市场;要集思广益,探索建立一套可行、可用、可复制的“电动自行车CCC证书暂停、撤销”协调工作机制,依据检查判定结果,通报认证机构,做出暂停、撤销处理。会议建立了“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市局认证监督管理处与4家国家认监委指定的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签署《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推行“门店执法、认证初判、现场核查、通报机构、机构决定”工作模式。
王敏虹就下一步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尤其是对销售流通领域的认证监督检查和执法协调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以全面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为切入点,抓紧推动南京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向纵深迈进;二是坚持以最强手段、最严措施、最高处罚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与执法工作;三是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决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严肃性;四是坚持搞好“三个结合”,即精准查找问题与实施行政处罚相结合、实施闭环处理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实现证书暂撤与形成震慑效应相结合,切实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要求落实落细。
江北新区、各区局分管认证、执法的领导,认证、执法条线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中汽认证中心等4家认证机构派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