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起截至6月末,全省医保系统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民生实事项目均超序时进度,实现了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超半。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7847.84 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同比增加110.45 万人,参保结构持续优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8.46%和71.14%,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13%,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升。
疫情期间全力确保患者救治
疫情期间,我省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疫情初期,全省医保系统第一时间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将卫健部门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全部作为医保甲类目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有关规定结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费用负担。对定点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第一时间预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对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时间预付不少于1个月资金,3月中旬前就及时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资金33.9亿元。
2月中旬,我省又在全国率先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政策,明确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设区市,降低单位缴费费率0.5—1个百分点,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月1日,又迅速制定印发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对全省企业统一顶格执行医保费5个月减半征收政策。至6月末,全省共为102.7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49.39亿元。
群众医药负担进一步降低
与此同时,我省聚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抓好医保重大政策落地和重点改革推进,进一步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今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设区市职工医保全部实现市级统筹、有7个设区市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实现市级统筹,其他6个设区市将按照过渡期要求有序推进实施。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大幅下降,“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有效落实,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50%以上。截至6月末,医保基金“两病”门诊用药费用累计支出分别为7491.5万元和3770.1万元。
老百姓用上了更多创新好药,医保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全面到位。新增90个谈判药(目前共118个品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今年以来,谈判药基金支出8.73亿元,惠及120.53万人次,报销比例达68%。
部分药品耗材价格大幅下降,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全面落地。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2种药品江苏中选结果,加上第一批25个品种,平均降幅达59%,目前已节约资金19.5亿元,预计全年可节约资金37亿元。
全面降低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对全省药品阳光挂网药品价格进行了首轮调整。12327个药品降低了挂网价格,平均降幅5.54%,预计一年可节约采购资金40亿元。调整后价格已于6月1日起执行。
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全省医疗系统聚焦医保扶贫,完善托底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一方面,全力确保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资助政策,健全参保缴费台账,确保参保和缴费管理精准到人。上半年,共为352.6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困难人员提供基本医保参保补助资金10.6亿元。
另一方面,精准落实医保待遇倾斜政策。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政策,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受益人数达26.3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0.3%和8.4%。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梯次减负功能,今年以来,累计提供医疗费用救助资金约10.4亿元,贫困人口县域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康旭阳 见习记者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