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晏 鹰 记者 刘 菁) 近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生物医药企业开放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建立 生物医药企业试点清单制度,从推动进出口通关便利化、优化入境生物制品检疫监管、促进国际协同研发创新、实施优先审评及缩短审评周期、强化跨境要素保障五 个方面,提出18条试点措施,建立生物医药企业试点清单制度。首批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14家“试点清单”生物医药企业一同公布。
推动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方面,对试点企业进出口适用快速通关,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实行“秒批”“秒放”。开展长三角协同布控查验,设立生物制品快速进口通道,建立进口试剂、特殊耗材保税备货仓库,支持试点企业申报海关AEO认证,目前已有2家试点企业提出申请。
优化入境生物制品检疫监管方面,设立南京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服务中心,对有评估需求的试点企业优先排入时期最近的风险评估会。建成江北新区出入境特殊 物品海关集中查验监管点,A类特殊物品后续监管并放行周期从至少3~5天缩短至不到48小时,极大地降低了生物制品活性受损率。
促进国际协同研发创新方面,推动试点企业申报政府支持的生物医药科技项目,首批14家试点企业已有6家获得支持。认定外资研发机构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在科 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上免征进口关税,首批试点企业中已有1家获得认定。建设“宁研通”参比制剂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试点清单内药品研发企业采购境外 上市药品的快捷通道。强化跨境要素支持力度方面,支持试点清单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立RCEP和APEC 区域海内外人才商务旅行绿色直通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