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佳暄 丁蔚文
耕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更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粮食安全的基石。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重点提出,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江苏乡村振兴打牢坚实“地”基。
保护耕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
“对不符合规划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该拆除的必须坚决拆除,该复垦的必须复垦到位,绝不能等待观望。对属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范围的,按国家处置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整改。对新增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零容忍’,决不允许边整边犯。”在3月3日召开的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省级警示约谈会上,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被约谈地区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后续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明确要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
警示约谈、限时整改,体现我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决心。针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实际情况,省委一号文件明确“三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在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同时,更要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介绍,2020年,全省各地根据“不占少占、占优补优”原则,严格规范开展了47个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省级论证,补划永久基本农田7.83万亩,既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又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今年我省将出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强化补充耕地日常监管,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信。同时统筹全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继续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我省将结合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要求将标注恢复属性的园地、林地、坑塘水面等恢复为耕地,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有优化。
“多规合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常州市武进区湖上村东邻西太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西傍孟津河古航道,呈现清晰的“西部生活区—中部生产区—东部生态区”村庄格局。然而,过去村庄“空心化”、房屋空置废弃,一定程度上造成乡村“人地关系”纽带的断裂。
“我们以‘适度集中、渐进发展’的‘精明收缩’理念为导向,探寻村庄空间要素整合的新路子。”湖上村规划项目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以空间集聚和功能优化为手段,以“精明化、集约化”导向对乡村要素进行合理适度的融合统筹,引导村庄实现“存量更新”式的转型发展。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求,2021年,全省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县域城乡空间布局,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近年来,江苏已初步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乡村地区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科学规划指导。”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局长陈小卉表示,未来江苏将加强全省镇村布局规划成果应用,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和整治提升。
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需要系统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和规划建设引导,坚持“开门”编规划,鼓励引导各类规划人才队伍驻村、驻镇服务。
去年10月30日,“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在徐州市启动,省内外53家规划设计院所的440余名规划师陆续走进乡村,描绘大美田园画卷。近日,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动员青年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参与“梦想改造+”“青绘乡村”“手绘乡村”等活动,为村庄规划设计、乡村风貌提升、“梦想小屋”建设等提供支持。
全域整治激发农村潜能
2019年,建湖县上冈镇开始实施我省首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经过条田化土地整治,田埂被平整,零散农房被拆除,原来的荒地和分散在宅边、路边、田边等处被称为“四荒地”“十边地”的零散地块得到有效利用。土地集中流转后,农户以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引进农业龙头公司进行规模经营,群众可以到公司打工,土地收益和群众收入大幅提高。
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是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动能的“金钥匙”。省委一号文件明确,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目前,江苏已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结合美丽江苏建设,首创增加江苏特色的公共空间治理内容。刘聪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着力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
2021年,围绕“保障”和“规范”两条主线,全省将采取预留规划空间、优先安排计划指标、简化审批程序等举措,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精准服务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推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落地。针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确需点状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立足实际依法依规探索“点状供地”。同时,按照国家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要求,我省也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着力探索入市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