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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规章2月1日起施行
2022-01-24 11:14: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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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9章64条,涉及公共数据的供给、共享、开放、利用、安全等内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 任马太建介绍,《办法》规定公共数据由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公共数据管理职责,其按照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 三种类型,按照开放属性分为不予开放、有条件开放和无条件开放三种类型。

为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公共数据发展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支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农业、工业、教育等领域开 发利用,通过政府资金扶持、企业高校智库共建等产学研用合作等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

为加强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和监督,实施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汇总登记本级公共数据资产,接受本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公共数据运行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共数据管理工作。

《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地方立法。它包括5章49条,涉及服务提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

《实施办法》要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免费提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支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向公众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普惠性非基本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内容传播向综合服务转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放、传送业务的机构,应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利用电话、互联网、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接受公众监督,会同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信用监管。

据了解,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广播电视局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广泛宣传、部门协同配合、出台配套措施、抓督促落实的方式贯彻实施以上两部规章。

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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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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