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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1号文件”为干部撑腰鼓劲
定标准拉清单深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2021-04-06 06: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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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冬天,徐州市泉山区某小区的近700户居民,如愿用上了热乎乎的暖气。回想去年刚入冬时,这个小区因为自身原因迟迟无法供暖,居民意见很大,小区所在街道主要负责人王某主动做好各方协调,通过改造管道解决了难题。

“为百姓服务就要心贴心,为发展奋进就要全身心,不能怕扛事。”王某深有体会,自己在前些年因为一场行政诉讼败诉面临处分,组织上考虑他的出发点是为居民办事,最终通过容错纠错机制被免于问责。王某对记者说,现在泉山区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让干部们吃下“定心丸”,更能放手干事。

王某的话,道出了泉山区各级干部的心声。今年,泉山区“1号文件”聚焦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2018年已出台相关细则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具体操作流程等方式,构建起“申请—受理—核查—认定—实施—申诉复议”完整闭环的流程链,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当前,正值奋力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泉山样板’的关键时期,更要深度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泉山区委书记李勇说,新年伊始,泉山区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为干部“松绑”,让党员干部放开胆子、甩开膀子、迈大步子,投入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践中去,建好“核心区”,当好“领头羊”。

容错绝不是纪律松绑,更不是纵容违纪违法。在推进中,泉山区坚持“六看”标准,重点围绕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举措过程、履职取向、纠错态度等6个方面,确保“容错”不“纵错”。比如在主观动机上,要看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

湖西雅苑社区党总支书记侍某是名“90后”,前些年刚到社区任职时,因为经验不足犯了错误。“2018年夏天下大雨,小区积水严重,影响6000多名居民的出行。第二年我想提前谋划,但因为物业费收缴情况也不好,就用两万元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修了水泵和排水管网。”侍某没有吃透政策,对于有物业收费的小区,不得未经申请动用这笔专项资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调查,既指出侍某的问题,又肯定她敢于担当,为百姓解决了难题,最终没有对她问责。

像侍某这样的情形,在此次“1号文件”中被进一步认定。泉山区建立两个容错清单,确保“纠错”不“漏错”。记者注意到,16项正面清单中提到,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因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出现一定失误和偏差的,可以进行容错。另外,12项负面清单明确指出“不可为”,给对为官不为、害怕担责的干部严肃问责提供了依据。

在容错纠错之外,对于不确定的“错告”“误告”以及别有用心的“诬告”,泉山区定下规矩——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公开澄清。

“澄清会上宣布对我的有关举报不实,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卸掉了心里的包袱,真是感谢组织的信任。”说起去年关于自己评优评先作假的举报信,多年来一直认真勤恳工作的某小学王老师依然激动。“那段时间精神压力很大,被人议论的感觉很不好,睡不着觉,大把掉头发。”最终,纪检监察部门不仅查清了实情,还召开澄清会,还了王老师清白。

在泉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铁军看来,这样的澄清会保护了政治生态,避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让辛苦的干部‘心苦’。”王铁军说。目前,泉山区对28名干部进行容错免责减责处理,提拔使用13名受纪律轻处分且影响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回访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60余人,为10名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记者 王岩 通讯员 戴会会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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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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