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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资委:坚持三个结合抓监督 构建监督闭环求实效
2021-04-19 09:35:00  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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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国资委为切实履行好出资人的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挖掘内力、借助外力、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在积极指导企业内审部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聚焦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三个结合”,强化国企审计监督工作点面联动、上下联动和内外联动,强力推进面上指导、审计监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问责追责相结合,逐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检查验收、问责追责的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机制。

坚持“面上指导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强化审计监督把控好问题来源

市国资委为推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开展,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国企内部审计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组织体系、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为强化国企审计监督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和制度规范。市国资委在每年做好财务决算和经营业绩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监督重心下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4家会计师事务所,对3户市属国有企业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和物资采购情况进行了审计,对4户重要子公司开展经营管理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出具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7份,通过审计揭示问题共计154条,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共计185条。进一步提升国企履职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管理。

坚持“审计监督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全力推进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和运用

市国资委对审计揭示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共梳理出“三重一大”、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九个方面40多条共性问题,及时向所有监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 审计揭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时制定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工作,切实发挥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作用。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纳入企业内部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对屡查屡犯的问 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约束,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国资委对屡查屡犯的问题,下达提示函或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领导和 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问题整改与问责追责相结合”,构建监督闭环促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市国资委为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能,规范问题整改工作,在制定印发《市属监管企业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整改问题验收规程》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推动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市国资委针对专项巡察、政府部门审计、监督检查等揭示的问题,及时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将问题分为现场验收、跟踪督办和关注指导类,报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向企业下达问题整改函10余份,整改函中明确落实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整改和验收部门,明确要求企业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党委要定期研究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在实施问题整改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启动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目前,纳入市国资委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的事项共计165项,其中:现场验收类152项、跟踪督办类2项、关注指导类11项,部分企业现场验收类事项已基本整改完毕,已按照《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整改问题验收规程》有关规定启动验收工作程序。市国资委将按照“问 题发生原因已查清,解决问题措施已到位,避免重复发生机制已健全、长效机制已形成,责任认定已查清、问责措施已到位”的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对通过验收确认的事项在闭环管理问题事项清单中对账销号,未通过验收确认的反馈企业继续落实整改,挂账督办不予销号,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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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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