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份厅月度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会议就学习贯彻作出部署,要求全系统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主动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对标对表,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先人一步、学深一层、真信笃行;按照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安排,持续推进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举措,抓紧推出一批符合改革要求、群众获得感强的改革事项,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江苏建设,系统谋划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会议听取7月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8月份形势分析的汇报,听取相关市局大气质量提升、太湖综合治理、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工作措施打算,以及强基提能行动开展、安全消防责任制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8月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主动学习充电、强化学思践悟,研究推动下半年工作;继续开展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第四轮太湖治理交叉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资金申报奖补,力争完成太湖湖体水质全年达III类的目标;贯彻落实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制定行动计划,突出做好臭氧与PM2.5协同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减排治理,及时压降PM2.5异常高值,督促各地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紧盯汛期劣Ⅴ类、降类国考断面以及苏北重点湖泊,组织开展督查帮扶,强化水质藻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
会议要求,要指导沿江八市“一地一策”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夏季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预警,制定入海重点污染源管控清单,加强湾(滩)巡查检查,督促落实管控措施,保障汛期近岸海域水质;要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年度整改任务及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严格验收销号,严防反弹回潮;组织对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整改;组织对化工园区管控修复和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推进试点工作任务;开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做好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省政风热线上线直播及群众来电问题督办工作,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筑牢生态环境网络和数据安全屏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启动设区市局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持续推进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长蒋巍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秦亚东就有关工作提要求。在宁厅领导,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各处室(局)、驻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南京市环境监察专员在主会场参会,省环保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各设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厅第二、第三、第四专员办以及各驻市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宁外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