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起重机械是日常生产中承担重任不可缺少的机电设备,但有时候会看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明明能吊起5吨货物的“大力士”,铭牌上却写着“2.8吨”;甚至是1吨的“小身板”,却干着5吨的重活。
近日,镇江丹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发现了这样“猫腻”。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界牌镇永红路一“厂中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机械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起重机主梁上贴有“2.8t”标识,但是其电动葫芦及挂钩上却标注“5t”字样,存在“大吨小标”安全隐患。该局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对上述起重机进行核查后,确认该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并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企业为何要“大吨小标”?据了解,这背后是部分企业或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规避政府部门监管,将实际起重量3吨及以上的特种设备,虚假标注成小吨位的普通设备。看似一个小小的改动,其实藏着大隐患。
针对起重机械“大吨小标”隐蔽性强、风险隐患大、监管难度高的突出问题,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精准执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把牢告知关。确保施工单位资质对、设备真、资料全、先告知、再监检、后登记,从源头进行管控,防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出现在使用单位。
技术助精准。针对部分设备参数模糊、改造翻新、标识篡改等难以判定的情况,常态化邀请特检院专家参与现场核查,通过设备结构参数核算、额定载荷核验、设备资质溯源等方式,精准判定设备真实吨位和设备属性,避免企业钻监管漏洞,确保隐患认定精准、执法有据可依。
严管重惩戒。对排查发现的“大吨小标”违法设备,一律现场责令停止使用,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闭环。对恶意篡改设备参数、刻意规避监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立案查处,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摒弃侥幸心理,杜绝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已累计排查相关企业26家,发现检验后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起重机5台,其他一般隐患9处,现已责令改正,对2起“大吨小标”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正视细节安全问题,杜绝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守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苑青青 洪叶 许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