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从信开始,2026年经营主体年报提醒!
2026-03-28 13:2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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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第一份“新年任务”来啦!

2026年工作日的第一件事

各位老板别忘了年报!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您:

依法年报

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凡2025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请于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填报。

企业请注意

个体工商户请注意

重要提醒

年报不收费、不发短信链接

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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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可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