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型演出票务混乱、黄牛泛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新标准
2025-04-27 11:5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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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炒到翻几番、演出时长缩水、买到“柱子票”“墙根票”……近年来,文娱演出消费市场的“乱象”不断,引起不少消费者反感。如何破解上述难题?4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4月24日,省消保委联合中国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发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服务要求》,以期实现演出行业各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利共赢,为演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前,省消保委于2024年对大型营业性演出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发现,文娱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也存在演出门票退票政策不合理,“一刀切”不可退票限制消费者权利;部分主办方或票务平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演出时长缩水人员变动;部分门票遮挡视野,如“柱子票”“墙根票”等影响观演体验;平台义务落实不完善,二级市场不规范,协议内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

针对文娱演出行业内相关问题,省消保委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召开企业约谈、向上级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建言献策、积极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文娱演出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本次发布的标准主要针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聚焦当前演出市场存在的备受消费者诟病的各类问题,做出系统规定,倡导演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共同遵循,助力文娱演出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该标准涉及大型营业性演出全流程,同时着重关注信息披露透明化、宣传销售规范化、退票改票合理化、个人信息保护严格化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在信息披露透明化方面,标准要求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应当主动披露演出活动主办方、演出内容、票价及价格区间、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询及售后服务渠道等信息,公布演出全场可售入场券总张数、座位区域分类数量及对应票价等,确保消费者在购票前充分了解演出详情,避免因信息缺失或误导导致决策失误。

在宣传销售规范化方面,标准明确,宣传时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对演出人员、演出内容、节目、数量、演出时长等不夸大或虚假宣传。演出活动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票务销售制度,针对性设置限购政策,以防止恶意倒卖演出活动入场券牟利。

聚焦退票改票合理化,标准规定演出活动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应制定合理的阶梯退票政策,明确预售期距演出时间不同时段的阶梯退票条件,相关退票条件应结合实际公允成本进行折算,不应单方面歪曲消费者“实名制”购票规则,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严格化,标准明确演出相关方在收集、使用、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最低限度”和“非必要不获取”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应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本项标准的推出,不仅是对消费者核心诉求的回应,更是通过制度设计推动文娱产业从粗放扩张向精细化、人性化服务转型的重要举措。省消保委希望该标准能够为广大演出市场主办单位提供遵循依据和选择,在满足消费者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促进演出行业在良性竞争中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此外,该标准也可以为舞蹈、戏曲、戏剧、体育赛事等中小型演出活动的举办和票务销售提供经验借鉴,逐步推动全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树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标杆。

接下来,省消保委将持续关注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督,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各演出主办方、票务平台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参与,推动标准的有效落实,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繁荣的文娱演出市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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